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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产丽星: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
2013-08-30 13:37:39   来源:www.cnfol.com   评论:0 点击:

 
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 2013 年度审计机

 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

  根据中国证监会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深圳

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

  引》、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《章程》、公司《独

  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现就《关

 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和关

 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 201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》

  发表如下意见:

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

  务所,经审查,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,能遵循《中国注册

  会计师审计准则》,发表审计意见,我们认为,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

  审计报告能客观、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,

  能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,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
  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,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  (此页无正文,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

  殊普通合伙)为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)

  独立董事签字:

  庞大同 熊楚熊 苏启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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