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4日,吴忠市仲裁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。它的成立,为当事人之间民、商事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一条更为高效便捷的途径,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,对进一步推动法治吴忠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,也填补了我市在这一领域的空白。
市仲裁委员会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的规定,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常设仲裁机构,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。仲裁根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,以事实和证据,以法律规定,公平、公正地解决纠纷。仲裁实行一局终局制,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据悉,市仲裁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,有法律专业仲裁员78名、城市建设及房地产管理仲裁员12名、经济专业仲裁员6名、科技专业仲裁员9名。当事人如果有民事、商事方面的纠纷,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,双方各挑1名仲裁员,然后共同选1名仲裁员,来办理仲裁案件。
市领导贾红邦、徐耀、郭祥、马和清、陈克安出席大会。贾红邦、马和清为市仲裁委员会揭牌。
吴忠市仲裁委员会揭牌成立
2013-01-16 10:17:01 来源: 评论:0 点击:
1月14日,吴忠市仲裁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。它的成立,为当事人之间民、商事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一条更为高效便捷的途径,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,对进一步推动法治吴忠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,也填补了...
上一篇:盐池县近七成财政支出用于民生
下一篇:吴忠市利通区首批移民社保关系顺利转接
- 0
- 0
- 0
- 0
- 0
- 0
- 0
- 0